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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
发表时间:2018-03-12浏览次数:821 views
一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释义:        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纪录、动画、广播剧、网络剧、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方可经营相关活动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  二、企业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基本条件: 1、纯内资企业,不含任何外资成分; 2、有适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相关人员、场地; 3、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 。 三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办材料:  1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 2、公司章程及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和租赁协议复印件;注: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公章、查档人身份证原件在工商局调取,并加盖工商局证明章。 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简历、派出所出具的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》; 4、全体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; 5、如公司股权结构中,存在其他公司控股的情况,则还须提供:相关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公司章程、法人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,追述到最终一级自然人股东为止; 6、公司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。   四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办理时间:  材料齐全后的10-20个工作日内,取得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 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:400-728-2217 鲁老师:15921698178 姚老师:15026855978 上海玺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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